标准价变更单审核

【用途与目的】

对已提交的标准价变更单,必须要经过相关的主管进行审核后才能进行

【操作路径】

〖财务会计〗->〖存货核算〗->〖标准价变更〗->〖标准价变更维护〗

【使用时机】

标准价变更单已经提交。

【操作说明】

操作前提

单据的审核已经设置;

标准价变更单为提交状态;

原单位标准成本等于物料财务页签上的单位标准成本;

当期及以后期间不存在已生成凭证的库存单据。

操作步骤

步骤:在“标准价变更单编辑”界面,单击【工作流】菜单的【审核】,或单击工具条的【】快捷按钮,或使用快捷键[Ctrl+F9],可以对选定的标准价变更单进行审核。

步骤:在“消息中心”界面页签:

在左边的信息中心选择〖任务〗®〖未处理〗,右上方的消息列表-未处理任务栏中便列举了需完成的任务信息,选择其中一条或多条记录,单击工具条的【】,便进入到“多级审批”界面,在审批结果一栏中,选择“通过”即该单据无误,同意审批;选择“不通过”即对单据有异意,不同意审批,且在处理意见一栏的下拉选择框中的“无”、“打回修改”、“终止申请”、“申请者决定”选择相应的意见。同时审批者可在右下角的审批意见中录入自定义的内容。完成以上几步后,单击工具条的【】,系统提示:“提交工作流成功”,再按〖确定〗,即完成了整个审批程序。

在“消息中心”页签中,用户还可以单击工具条的【】、【】、【】分别可实现以下功能:把工作转交到另外有标准价变更单审批权限者完成;拒绝对该标准价变更单的审批,把消息发回给申请人;查看标准价变更单的运行流程图。

系统业务逻辑

审核,系统会将财务页签上的单位标准成本变更为新的单位标准成本,将当期及以后期间的出入库单上单位标准成本变更为新的单位标准成本,且根据数量重新计算标准成本,将出库单上的单位实际成本、实际成本更新为新的单位标准成本、标准成本,并将标准价变更单改为审核状态。

反审核,与审核处理相反,系统会将审核时更新的单位标准成本与标准成本等重新更新回来,并将单据改为保存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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