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核销
【用途与目的】
在往来核销的操作完成后,发现后期需要对此类凭证数据进行修改,可以使用此功能。
【操作路径】
〖财务会计〗->〖总账〗->〖往来管理〗->〖往来账查询〗->〖反核销〗
【使用时机】
在发现往来核销业务的凭证数据出现错误,需要修改核销数据。
【操作说明】
1.操作前提
l 总账参数GL_052 “核销模式”非即时核销模式。
l 往来反核销权限已经设置。
2.操作步骤
步骤一:点击〖财务会计〗->〖总账〗->〖往来账查询〗->〖反核销〗按钮,系统弹出反核销窗口。
步骤二:对选择的核销数据重新过滤时,点击反核销窗口工具栏的【】按钮,系统弹出反核销的条件查询界面。
主要参数属性说明:
数据项 |
说明 |
会计期间 |
选择往来账输出的会计期间范围。 |
业务日期 |
选择往来记录输出的业务日期范围。 |
会计科目 |
默认取凭证中的往来类科目。 |
币别 |
默认取凭证中往来类科目的核算币别。 |
凭证类型 |
选择需要查询的凭证类型。 |
凭证号码 |
输入需要查询的凭证号码。 |
步骤三:选择需要反核销的数据,点【确认】按钮,完成反核销操作。
即时核销模式核销操作,不能通过反核销操作取消核销关系,只能通过删除核销凭证实现反核销。
反核销操作界面的进入也可以通过在核销日志界面点【反核销】操作进入。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