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项目指定

【用途与目的】

当需要对已指定附表项目的凭证进行调整时,可以使用附表项目指定。

【操作路径】

〖财务会计〗->〖总账〗->〖现金流量〗->〖附表项目指定〗

【使用时机】

  对需要指定附表项目的凭证进行批量指定

【操作说明】

1.操作前提

l          附表项目功能权限已经设置。

2.操作步骤

步骤一:点击财务会计->总账->现金流量->附表项目按钮,系统弹出附表项目条件查询界面。

主要参数属性说明:

数据项

说明

按期间查询

二选一,选择按会计期间范围进行查询。

按照日期查询

二选一,选择按记账日期范围进行查询。

会计期间

选择附表项目需要查询的期间范围。

币别

选择输出何种币别的附表项目数据,包含原币、综合本位币和综合报告币。

包含未过账

默认不勾选,查询界面不包含未过账凭证;勾选则包含未过账凭证数据。

步骤二:设置好查询条件后点击确定按钮,系统弹出附表项目序时簿画面。

步骤三:选择需要处理的现金流量的记录行,点击鼠标右键,系统弹出右键功能菜单。

步骤四:选择需要指定附表项目的记录,指定附表项目。

主要菜单功能说明:

应用预设:当科目上预先设置现金流量附表项目后,可以通过点击工具栏的点击【】按钮,进行批量指定。在应用预设时,系统弹出如下菜单:

选择“否”,则按照科目上预设的附表项目自动指定所有未指定(包括未完全指定)的非现金类科目;

选择“是”,则按照科目上预设的附表项目自动指定所有非现金类科目(无论是否已经指定)。

选择“取消”则退出指定,处理完成后,系统弹出信息提示对话框。

3.系统业务规则

l          现金流量需要指定附表项目的原则为:

1)当凭证中科目为现金对非现金时,主表为非经营活动时,判断对方科目是否为损益类科目,是则必须指定;主表为经营活动时,判断对方科目是否为损益类科目,不是则必须指定;

2)当凭证中科目为非现金科目时,判断对方科目是否为损益类科目,是则必须指定附表;但双方科目均为损益类或权益类的凭证无需指定流量项目。

l          凭证中现金流量弹出附表页签的原则为:当现金类指定的对方科目中损益类科目汇总的绝对值金额不等于凭证中损益类科目(借方减贷方)汇总的绝对值金额时,系统自动增加上第二个附表项目页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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